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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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龙岩市凯裕渣土处置有限公司                 龙岩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赣龙复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资源行政管理 | 
| 法院 |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19)闽0802行初126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被上诉人龙岩市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的龙国土资征缴字〔2018〕1号《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上诉人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变更为由原审被告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