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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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勃达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市士林机电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河南勃达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账号为37×××08(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的银行存款119085.7元予以冻结。 案件申请费1115元,由申请人预交,待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7-4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