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加藤中骏(厦门)建机有限公司 贵州海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贵州海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价值1394081.92元(其中保全标的1371934.92元、案件受理费17147元、保全费5000元)的等值财产。 本案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石川岛中骏(厦门)建机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8-16 |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