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速配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速配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郑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货款397221元、违约金13059元,共计410280元。 二、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郑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54元,减半收取3927元,由被告河南速配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19-12-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