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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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欠款本金8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自2020年3月12日起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9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