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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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永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立即解除本案中对被执行人***、***共有的位于上海市潍坊四村485号601室的房屋(权证号:浦20××**)的查封; 二、位于上海市潍坊四村****的房屋(权证号:浦20××**)所有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归买受人王彩月所有,该房屋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王彩月起转移。 三、买受人王彩月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