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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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子王旗统建路支行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子王旗统建路支行拖欠贷款本金400000元、利息82897.24元、罚息1376.29元,共计484273.53元(截止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9日之后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所执行贷款利率年利率10%的水平上加收30%计算。 申请费2854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