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商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商都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内0923民初622号

原告刘海军,现住内蒙古商都县。

被告郝钰,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海军诉被告郝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刘海军于2020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

准予原告刘海军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刘海军负担。

审判员石 旺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马冰玉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