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南通绮美服装有限公司
南通开发区炜赋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南通开发区炜赋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南通绮美服装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794291.7元及该款至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8.8275%计算的利息(截止2019年1月12日的利息为1714815.49元),同时支付原告南通绮美服装有限公司律师费40000元;

二、若被告南通开发区炜赋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原告南通绮美服装有限公司有权对被告***、***设定抵押的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产经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在816万元范围内按照抵押登记的顺序优先受偿;

三、驳回原告南通绮美服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南通开发区炜赋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664元,由被告南通开发区炜赋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71644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裁判日期 2019-5-17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