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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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 十堰市辰金工贸有限公司 湖北省丹江口丹传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十堰市辰金工贸有限公司在湖北省丹江口丹传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的应收货款25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770元,暂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