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干县恒欣玻璃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干县赣中气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新干县恒欣玻璃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位于新干县玻璃工业城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赣(2017)新干不动产权第0000108号;土土地证号:干国用(07)第C-21**。

二、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的期限为3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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