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中心支公司 镇雄石桩煤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网络查控被保全人镇雄石桩煤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 二、冻结被保全人镇雄石桩煤业有限公司在镇雄县财政局、镇雄县能源局的补偿款。 保全金额以500000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保全人***负担(待判决时确定)。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