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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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东侧沿街综合楼105-1、302-1、402-1铺(不动产权证书号:201511884)及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东侧沿街综合楼105-2、302-2、402-2铺(不动产权证书号:201511908)的不动产两处,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