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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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南江广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922执757号 马凌云、何俊玲、四川南江广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马凌云、何俊玲与四川南江广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500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马凌云、何俊玲。至此,马凌云、何俊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922民初207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