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981民初396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彬彬,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玉泉,董事。

第三人: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标,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锦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林津津

裁判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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