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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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阳寰亚物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91民初2044号 原告:沈阳寰亚物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奚良桂,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秀丽,系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欢,系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男,住***。 原告沈阳寰亚物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原告沈阳寰亚物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沈阳寰亚物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柏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王艾婧 |
裁判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