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密市亿升纺织有限公司 高密市中兴纺织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高密市亿升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016第1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欠付利息(利息计算至2018年4月19日为591276.91元,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对第一项所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高密市中兴纺织工贸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高密市亿升纺织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13元,由被告高密市亿升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15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