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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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居间报酬33605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3870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3704元,由原告***负担6556元,被告***负担37148元(原告***已预交。原告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用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直接支付371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日期 | 2020-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