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平潮支行
类型 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

(2020)苏0612执保430号

绍兴柯桥正蓝纺织品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你与通州区平潮镇杰朵服装厂、毛敏财产保全一案中,根据你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已依法采取了下列财产保全措施:

1、于2020年6月11日冻结了被申请人毛敏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085e9858ec49a741c227233e4@wx.tenpay.com,已(实际)冻结5.91元,冻结时间自2020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1日。

2、于2020年6月28日至柜台冻结了被申请人通州区平潮镇杰朵服装厂在工行南通平潮支行的银行账户一个,账号11×××78,已(实际)冻结0.00元,冻结时间自2020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27日。

3、于2020年6月9日冻结了被申请人毛敏的银行账户4个,其中(1)南京银行南通崇川支行的银行账户62×××73+000156,已(实际)冻结80.15元;(2)中国银行南通长桥支行的银行账户49×××45CNY0,已(实际)控制195.76元;(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平潮支行的银行账户62×××10,已(实际)冻结114.48元;(4)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93×××07,已(实际)控制91.60元。以上账户冻结时间自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9日。

按照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续行保全的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

你方若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期限,应当于期限届满前15日向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的审判庭书面申请续行保全,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