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仓支行
东台鑫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泰州市姜堰区姜堰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本案涉执行标的金额的执行行为,应扣减1000000元予以执行;

二、驳回***、***的其余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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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05-30
发布日期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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