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碧盛环保有限公司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所持有第三人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1.8428%的股份一半即0.9214%的股份退回原告湖南碧盛环保有限公司,并配合原告湖南碧盛环保有限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驳回原告湖南碧盛环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679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39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3-31
发布日期 2020-09-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