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锦元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恒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湘潭市楠竹山煤矿 |
| 类型 | 行政赔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03行赔初15号〔后更正为(2018)湘03行初79号〕行政判决; 二、判令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湘潭市雨湖区应急管理局共同赔偿湖南锦元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强制关闭煤矿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共计人民币17265935.61元。并自2015年11月1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至赔偿款付清之日止,不计算复利。 三、本案一、二审司法鉴定费共计545100元,由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湘潭市雨湖区应急管理局共同承担。 四、驳回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湘潭市雨湖区应急管理局的诉讼请求和湖南锦元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