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容县禾田米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留)、扣划(提取)被执行人华容县禾田米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其他收入人民币515356元。如前述措施不能执行,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华容县禾田米业有限公司、***、***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08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