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兴越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长兴越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39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06
发布日期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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