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句容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1183民初332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句容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文杰,系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句容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陆玉婷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秦洁 书记员张莹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