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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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合肥市高新区交口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合国用(2005)第325号)、坐落于合肥市高新区人工湖路国森药业公司办公楼及动力站(产权证号:合产090127号)、坐落于合肥市高新区地块国森药业GMP改造主体厂房(产权证号:合产090126号),查封期限三年; 二、查封申请人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店支行名下坐落于肥西县(产权证号:皖(2016)肥西不动产权第0011543号)、肥西县高店乡街道中街2房产(产权证号:皖(2016)肥西不动产权第0011972号)、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名下坐落于合肥市高新区(产权证号:皖(2017)肥西不动产权第0022941号),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