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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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华亭市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平凉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华亭中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华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平凉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甘肃省华亭市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36786.14元、利息损失67085.34元,合计1303871.48元,限判决生效后90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甘肃省华亭市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余诉请。 案件受理费21253元,减半收取10626.5元,由原告甘肃省华亭市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000元,被告平凉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626.5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