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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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润发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攸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株洲市润发置业有限公司垫付的购房按揭款111000.24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3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