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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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香港)中原营销策划顾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重庆(香港)中原营销策划顾问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750元,由原告重庆(香港)中原营销策划顾问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重庆(香港)中原营销策划顾问有限公司、被告***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16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