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03执2174号

刘贵芳、阚一煊、赵丰英: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18)豫1303民初6894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贵芳与被执行人阚一煊、赵丰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阚一煊、赵丰英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履行金额为180000元,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刘贵芳自愿放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本院(2018)豫1303民初6894号民事调解书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