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劳务报酬162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6元减半收取计103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缴纳,被告在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15
发布日期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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