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1125民初566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梁弄**,现住浙江省云和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2020年8月7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535元,减半收取768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徐小平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

法官助理黄微微

书记员李坤跃

裁判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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