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国瓷康立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亿豪陶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沈阳亿豪陶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国瓷康立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61,65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278.00元,减半收取4,139.00元,保全费2,846.00元,由被告沈阳亿豪陶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