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原告***龙汉小区C座网点2房屋的2015-2016年度采暖费(11269元)予以减免;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18.27元,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81.73元,由被告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9-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