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原告***龙汉小区C座网点2房屋的2015-2016年度采暖费(11269元)予以减免;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18.27元,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81.73元,由被告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9-3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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