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市苏家屯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沈阳兴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被告沈阳兴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被告沈阳兴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4-28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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