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叙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524民初2432号 原告:***,男,汉族,生于1972年8月1日,住***。 被告: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磊。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程,四川精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书祥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余方醇 |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