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524民初2432号

原告:***,男,汉族,生于1972年8月1日,住***。

被告: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磊。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程,四川精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书祥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余方醇

裁判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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