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清华同方信息港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沈阳清华同方信息港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人民币1,994,366.00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亚厦控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