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漮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杭州漮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偿资金39600元,并支付违约金7920元,合计47520元。逾期按照已代偿资金额度年利率7%支付利息至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8元,诉讼保全费995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2-17
发布日期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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