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纠纷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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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民兴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鄂0281执123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洪志勇与被执行人湖北民兴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将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其待大冶市新冶大道一品华府2幢1单元2804号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强制将该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申请执行人洪志勇。至此,申请执行人洪志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鄂0281民初474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