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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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英山县惠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北省罗田县人民法院(2019)鄂1123民初26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偿还欠款52万元; 三、被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偿还利息206518.36元元; 四、被上诉人***自2015年9月24日起按照本金726518.36元(520000+206518.36)、年利率12%向上诉人***支付利息至本息还清之日; 五、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9552元,由上诉人***负担26552元,被上诉人***、***负担13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552元,由上诉人***负担26552元,被上诉人***、***负担13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