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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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依法轮候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东胜区房屋;轮候查封***所有的坐落于东胜区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从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计算。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 二、停止办理***所有的坐落于鄂尔多斯市房屋的抵押、转让、变更手续。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