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价值151350元的财产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对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如需继续查封冻结,当事人应当在冻结或查封期限届满前十天向本院提出续封申请。

本裁定下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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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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