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开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121执保351号

开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2020)黔0121财保415号民事裁定,本院已于2020

年9月1日对汪超、汪挥蛟所有的坐落于开阳县(产权证号:00075517、00075518、00075519、00075520、00075521)予以解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黔0121财保415号民事裁定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王 军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秦小梅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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