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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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人民4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39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二份,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裁判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