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2020)皖0207民初2074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87400元,并自2020年1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1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031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