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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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昌泰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1424执174号 黄候义、杨舟、广西昌泰港务物流有限公司、黄得桂: 本院执行的黄候义申请杨舟、广西昌泰港务物流有限公司、黄得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048.09元(其中申请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