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秦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起重工具厂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陕西秦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068元(原告陕西秦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本院退还原告陕西秦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