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2020)甘0602民初2817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985元及利息(从2020年2月25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负担400元,***、***负担1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负担900元,***、***负担1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16 |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