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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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华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归还所借原告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50000元、利息50162.03元(利息计至2020年6月3日,息随本清),本息合计200162.03元,限于判决生效后90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诉请。 案件受理费4302元,减半收取2151元,由原告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被告***负担1151元,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