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华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6000元、利息34699.08元(利息暂算至2020年4月14日,以后利随本清),本息合计170699.08元。 案件受理费3714元减半收取185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